本文作者:xinfeng335

海峡创新遭***立案 投资者恐难索赔

xinfeng335 2023-11-22 59
海峡创新遭***立案 投资者恐难索赔摘要:   2023年11月21日晚间,海峡创新(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2023年11月21日晚间,海峡创新(***)发布《关于收到中国***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决定对公司立案。(海峡创新***入口)

海峡创新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恐难索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与其他大部分被***立案的上市公司对于立案的原因笼统的表述为信批违规不同,在公告中海峡创新表示: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公司参股公司(原控股子公司)2018年-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等事宜,海峡创新较为具体的指出了被立案的可能的原因。

  海峡创新提及的原控股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况此前早已曝光,2020年6月16日海峡创新(原简称:汉鼎宇佑)发布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中提及:2018年6月-12月,汉鼎宇佑控股子公司好医友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7533.69万元。2019年,好医友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668.83万元、2043.44万元、1218.11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按照2022年1月最高法新颁布的关于证券诉讼的司法解释,证券诉讼有效时效为揭露日后三年,如果后续***行政处罚下达确定违规是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事宜,那么该已经于2020年6月16日曝光,追诉时效已经在2023年6月15日到期,投资者无法索赔。只有行政处罚下达,是其他违规的前提下,投资者才有机会索赔,暂定:于2023年11月21日之前买入海峡创新,且在2023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海峡创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张云律师专栏)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xinfeng335本文地址:http://www.szsjgsy.com/post/3489.html发布于 2023-11-22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义乌市挈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